代慕穎 自貢網記者 葉艷
近日,貢井區印發《貢井區黨員干部負面言行提醒“十要十不要”》,該項言行提醒是在去年印發《負面言行提醒(45條)》基礎上,根據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新增,引導廣大黨員干部“說合適的話、做合適的事”,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,持之以恒開展作風建設,切實樹立良好形象。
“十要”即:要著眼全局,提升站位;要用心用情,聯系群眾;要立足本職,愛崗敬業;要文明先行,節約為榮;要心存敬畏,遵規守紀。“十不要”包含“不要說”和“不要做”兩個部分。“不要說”包括:這個“事”,是領導們考慮的;這個“事”,只能這樣了;我天天在辦公室都搞不贏,哪有時間下基層;我們倒幾粒飯算不上浪費,“有些地方”浪費得更多;我不講文明又不犯法等推諉話語。“不要做”包括:重大事項不請示、不報告;餐飲浪費禁而不止;當太平官,因為怕出錯而少做事;作風不實,欺上瞞下,弄虛作假;橫穿馬路、亂扔紙屑等不文明行為。
編輯:李鈺華
責任編輯:陳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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