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貢網訊(劉守謙 徐永齊 記者 周孟娟)近日,自流井區檢察院通過加強與區法院執行局的溝通協作,成功破解一起逾期4年的執行“老大難”案件。
羅某某與我市一戶外運動有限公司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,自流井區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11日作出了民事判決,判決戶外運動有限公司支付羅某某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040元、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金16260元、鑒定費470元,共計20770元。
判決生效后,羅某某向自流井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區法院受理執行后,多次組織調解,雙方當事人先后于2010年10月25日和2012年10月30日達成執行和解,但該戶外運動有限公司以股東意見不一為由長期推脫,直到羅某某到檢察機關申請執行監督前未付分文,該案成為了執行“老大難”案件。
2015年1月7日,羅某某向檢察機關申請執行監督。自流井區檢察院審查受理后,認真梳理案情,研究制定方案對策。一方面與該區法院執行局積極溝通協調,一方面主動出擊,前往自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看該公司運行情況,確保監督有的放矢。經過與該區法院執行局的溝通協調后,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,然后共同對其進行攻心釋法,經過多次協調,最終破解了這起逾期4年的執行“老大難”案件,促使被執行人自愿履行和解協議,目前首筆執行款已支付到位。
編輯:danni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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